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
文章来源: 甘肃保密协会      发布时间: 2026-04-09

 

2026 年 4 月 15 日,我们将迎来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普及国家安全与保密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全员树牢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规范保密行为、压实保密责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共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和秘密安全的坚固屏障。下面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国家安全主要包含了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安全、数据安全等20个领域。 

 

日常保密"十不准"(必记)

1.不准涉密人员随意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秘密;

2.不准非涉密人员以任何理由、途径非法知悉秘密;

3.不准用手机或普通电话谈论国家秘密;

4.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

5.不准将涉密U盘、移动硬盘、光盘接入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

6.不准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涉密文件;

7.不准使用具有无线上网功能的计算机处理涉密文件;

8.不准使用未加保密装置的传真机传递涉密文件资料与信息;

9.不准擅自复制、摘抄、销毁和私自留存涉密文件资料;

10.不准将涉密文件资料、涉密计算机带出办公室或家中处理涉密文件。

实用防范技巧

1. 网络安全: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不点不明链接,不用AI工具处理涉密信息

2. 文件管理:涉密文件专柜存放,下班前锁好抽屉,销毁时用碎纸机彻底粉碎

3. 警惕异常:遇到"天上掉馅饼"的合作、高薪兼职、可疑邮件,先打12339咨询

4. 举报渠道: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立即拨打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

国家安全无小事,保密责任靠大家。让我们以第十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主动学习保密知识、践行保密责任,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共筑保密防线,守护家国安宁!

 

海报来源 | 国安宣工作室